物权的变动方式有哪些
1. 债权意思主义 :
物权变动仅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完成,无需交付或登记。
2. 登记对抗主义 :
物权变动在法律上有效成立,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
3. 公示要件主义 :
物权变动除了债权合意外,还需进行登记或交付等法定公示方式。
4. 物权形式主义 :
物权变动需要物权意思表示,并践行法定公示方式。
物权的变动还可以根据原因分为基于法律行为和不基于法律行为:
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 :
动产: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不基于法律行为的变动 :
基于事实行为
基于法律规定
基于公法行为
物权的变动方式反映了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及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公示关系。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其法律传统和实际情况,可能采用不同的物权变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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